水文地质

农业水文综合勘查技术要求

  综合勘查技术包括遥感水文地质解译、水文地质物探水文地质钻探钻孔抽水试验、地下水动态监测、采样与测试等,其工作布置及技术要求见第三篇有关章节。采样与测试有其特殊性应注意如下:
 
  1.水样采集与水质分析
 
  (1)为了查明地下水化学特征,为农田灌溉水质评价和居民生活饮用水源评价提供依据,应在水文地质调查工作中,按表7-2-1所规定采样点数的70%~80%采集水样,对于调查区内所有的水文地质钻孔及代表性地表水体,均应采集水样。所采水样的60%~70%用于水质简分析。
 
  (2)对于在水文地质调查重点地段的控制性水点和重要的水文地质钻孔中采集的水样,应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要求,进行水质全分析。
 
  (3)在城镇附近利用污水灌溉的地区和工业污水排放点附近,地下水已经或即将遭到污染的情况下,应按《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05)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 T 14848—1993)所规定的项目,进行专门性水质分析。
 
  (4)应在地方病区和居民集中的饮用水井中采集水样,并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水质分析。
 
  (5)在计划开展大型井灌的地区,或者已经大量开采地下水的井灌区,进行详查与勘探工作时,可对代表性地段和主要含水层系统的地下水,进行同位素测定,以分析判定地下水的年龄和补给、径流条件。
 
  2.土样采集与测试
 
  (1)在水文地质调查中,应按表7-2-l所规定采样点总数的20%~30%采集土样,结合评价要求进行土的可溶盐和颗粒分析,以及土的含水量分析。
 
  在盐渍化土壤分布地区,应根据土壤盐渍化程度及作物受危害的状况,采集土盐分析样品。  在典型的天然与人工地质剖面上,应采集岩石鉴定和土的粒度分析样品。
 
  (2)在代表性钻孔中,可分层采集扰动土样,进行土的颗粒分析。在土壤改良水文地质条件比较复杂和复杂的地区,应对钻孔内的相应层段增加采集土样,进行土的可溶盐和含水量等分析。
 
  (3)在冲积平原、滨海平原等以大量开采深层地下水为主的地区,为了满足初步评价与预测地面沉降之需,应在钻孔内对主要开采段及上覆地层中的弱透水层和隔水层,采集典型原状土样,进行有关物理性质和力学指标的测试。
 
  (4)在以地下水水源为主要原因引起地方病的地区,为了查明致病元素或离子的赋存条件,可在典型地段的水文地质钻孔中,采集原状土样,进行土体压出液的化学分析。